日前,海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极简审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记者从省营商环境建设厅获悉,《条例》将全面推行投资领域极简审批,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降低企业开展投资经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实行“极简审批”,《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要求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据介绍,《条例》分为6章共38条,通过立法巩固极简审批改革成果、完善极简审批制度设计,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全面放开投资准入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全面推行投资领域极简审批,聚焦投资全领域全流程,从企业投资经营的角度,按行业全面推行投资领域极简审批。对纳入极简审批改革的行业及相应事项,按照场所、设备、人员、资金、管理制度等要素,对从事该行业投资经营活动涉及的法定许可条件、强制性标准和技术等要求进行标准化集成。
海南将通过“五个一+联合核查”优化审批流程,按照“一次告知、一次承诺、一次受理、一次审批、一张证照、联合核查”的要求,最大限度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对工程建设项目领域极简审批进行专章规定。扩区,在重点园区和其他条件成熟区域推行工程建设项目领域极简审批;扩事项,条例取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增加水土保持评估审查以区域审核审批替代单个项目审核审批、审批预制、“用地清单制”、“拿地即开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改革等规定,进一步精简工程建设项目领域审批环节和事项。
此外,海南还将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审批、监管、执法、信用一体联动机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条主线,贯穿极简审批改革的全过程。构建市场主体自律、业界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四位一体”的监管格局。明确建立极简审批改革的评估机制,规定实行极简审批改革的行业及相应事项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并适时调整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