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海口印发《关于促进海口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以下简称《措施》)
积极帮助餐饮企业解难纾困稳定和扩大餐饮消费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进一步明确享惠主体的范围。对符合“升规达限”条件、营收排名前30名且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或实现当年度营收同比增长10%以上的餐饮企业,给予10-30万元的奖励;根据承租房屋类型和租期时长支持不同程度租金减免;信用良好和有发展潜力的餐饮企业,最高可享受1000万元额度、期限最长3年的贴息贷款;支持餐饮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对活动期间实现商业零售额增长超过10%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
《措施》进一步支持打造餐饮消费场景。支持打造具备国际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的美食地标,对通过宣传推广实现商业零售额增长超过10%的特色美食和文化商业街区予以奖励;鼓励海口市餐饮企业积极申报老字号,对2024年以来评定为“中华老字号”“海南老字号”称号的本市餐饮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国内外知名餐饮企业在景区、文化体育演出场馆、交通枢纽、免税商业综合体等场所开设门店,对业务增长水平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每家门店给予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不超过20万元;2024年以来特色文化商业街区或商业综合体新引进知名餐饮品牌首店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国内外知名餐饮品牌新开设亚洲首店、中国首店、华南首店、海南首店,按照实际装修支出的30%,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设立奖励。
《措施》进一步鼓励加强餐饮业人员培养。支持餐饮企业人才储备,持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提升从业人员职业归属感,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措施》进一步加强餐饮业包容审慎管理。加大对特色文化商业街区、大型商圈、美食地标等餐饮集聚式发展的公共场所包容审慎管理,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行“企业承诺制”,减少噪音、油烟净化设施第三方检测非必要现场核查。
海口市提醒餐饮企业,《措施》中部分支持政策仅可单项享受,不重复奖励。
《关于促进海口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具体内容如下
👇️👇️👇️
关于促进海口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餐饮业促消费、惠民生、稳就业重要作用,积极帮助餐饮企业解难纾困,稳定和扩大餐饮消费,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根据商务部等九部门《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市实际,现制定有关措施如下。
一、激发餐饮企业发展动能
鼓励本市餐饮行业扩大规模,提升餐饮服务品质,优化餐饮业发展环境,进一步释放餐饮消费潜力,推动餐饮业高质量发展。
(一)自2024年1月1日起,根据《海口市商贸企业“升规达限”培育行动方案》对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
(二)自2024年1月1日起,当年度营业收入排名前30名,且增长水平高于全市餐饮行业发展平均水平,对本市餐饮消费市场有正向带动作用的餐饮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
(三)支持规模以上的餐饮企业自2024年1月1日起,通过自行发放专项餐饮消费券、折扣券、消费满减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实现当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以上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增长20%(含)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增长10%(含)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本条第(一)、(二)、(三)项择其一享受,不重复奖励。
二、助力餐饮企业减轻经营负担
支持房屋租金减免,对于承租市、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类经营用房的餐饮企业,年度租期满1年的,租金减免2个月;年度租期3个月以上未满1年的,租金减免1个月。倡导非市、区属国有企业为租赁其资产类经营用房的餐饮企业减免房屋租金;鼓励民营经济、私营业主支持餐饮行业发展,适当给予房屋租金减免,减轻餐饮行业特别是小餐饮门店的经营负担。
三、加大对餐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风险定价能力,为餐饮经营主体发放信用贷款。开辟快速审批渠道,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减免相关手续费。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作用,健全银企对接机制,为餐饮经营主体融资提供便利。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和有发展潜力的餐饮企业,降低贷款门槛、灵活贷款方式,给予低息贷款。
(一)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餐饮企业可申请用于自身发展的贷款贴息,最高额度可达到1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到2年。
(二)小微企业划分的餐饮企业可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最高额度可达到4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到2年。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餐饮行业创业者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最高额度可达到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到3年。
以上三条按照最高利率不超过4.85%/年,以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
四、支持餐饮企业促消费活动
支持行业协会、特色文化商业街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本地主流媒体等单位策划开展美食节、名厨名店名菜评选、厨王争霸赛等各具特色的餐饮促消费活动,通过发布美食地标、首店名单及精品美食旅游路线,推动文旅餐饮深度融合。鼓励开展国内外饮食文化交流活动,推动本市琼菜企业走出去,扩大琼菜知名度和美誉度。活动期间实现商业零售额增长超过10%的,对活动主办单位按照活动实际支出金额的50%予以支持,单个活动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支持打造特色集聚街区
培育和命名一批特色美食街区。支持特色美食街区联动互联网平台等各种媒体,通过短视频、网络直播等多种方式,开创多元化新媒体线上互动场景,打造个性化消费体验,促进线上到线下的引流,打造具备知名度和美誉度的美食地标。对通过宣传推广实现商业零售额增长超过10%的特色美食和文化商业街区予以奖励。
六、支持餐饮企业知名品牌打造
鼓励本市餐饮企业积极申报老字号,自2024年以来评定为“中华老字号”称号的本市餐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评定为“海南老字号”称号的本市餐饮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七、支持餐饮企业优化网点布局
(一)支持国内外知名餐饮企业在景区、文化体育演出场馆、交通枢纽、免税商业综合体等场所开设门店,政策实施期间业务增长水平超过全市餐饮行业发展平均水平、对本市餐饮消费市场有正向带动作用的餐饮企业,自2024年1月1日起在上述场所新开设的餐饮门店,每家门店给予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不超过20万元。
(二)支持新引国内外知名餐饮品牌设立首店。自2024年1月1日起,特色文化商业街区或商业综合体新引进知名餐饮品牌首店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国内外知名餐饮品牌新开设亚洲首店、中国首店、华南首店、海南首店,自2024年1月1日起对该首店装修支出等实际投资总额1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装修支出的30%,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的设立奖励。
本条第(一)、(三)项择其一享受,不重复奖励。
八、提升餐饮业援企稳岗服务能力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费率基础上下调50%的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2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40%返还。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无需企业申报,稳岗返还资金直接发放至参保企业对公账户。
九、支持餐饮行业培育新生力量
实施补贴政策“直补快办”,落实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奖励补贴等政策,大力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支持餐饮业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等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后员工可获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按规定分别按照1500、1800、22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十、营造协同服务氛围
营造协同服务特色文化商业街区、大型商圈、美食地标等餐饮集聚式发展的浓厚氛围,寓服务于管理,合理规划餐饮外摆区域,在不影响道路交通通行的前提下在特定时间段允许车辆停靠,适当增加夜间停车位、出租车候车点等。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着力整合市场监管领域监管事项,率先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优化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压缩企业营业准备时间。推行“企业承诺制”,减少噪音、油烟净化设施第三方检测非必要现场核查。
上述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其中具体政策措施的施行期限国家和本市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